印刷業者應覈實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銷貨收入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該署稽核單位近日查獲某大型印刷業者於100及101年度涉嫌銷貨漏開統一發票金額分別為1,800萬餘元及1,700萬餘元;又該業者雖另補報101年度漏開銷貨統一發票金額5,800萬餘元,然因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土地贈與配偶可否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有民眾詢問土地要贈與妻子,是否可以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偶間因贈與土地,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納稅義務人得自行選擇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課徵並不代表免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海峽兩岸共計10家銀行代表2014年12月16日於臺北國際會議中心,在兩岸企業家臺北峰會金融產業合作推動小組雙方召集人李述德先生及劉明康先生共同見證之下,共同簽署「兩岸金融機構聯合授信(銀團貸款)業務合作備忘錄」。此次參與共同簽署備忘錄之金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本(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關務特考)錄取人員業於關務署辦理本年關務特考錄取人員分配選填志願作業時,定有調訓序號,為避免錄取人員舟車勞頓,第4次選填志願及調訓作業以書面辦理,並按各錄取人員前次選填排序及志願順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臺北國稅局全面檢視網路交易營業人之稅籍管理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因應工商環境與交易型態變遷及維護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完整,該局即日起施行健全網路交易營業人稅籍管理之清查作業,全面檢視轄區內營業人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是否已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財政部公告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依法應按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項目之金額(詳附表),各該項目金額調整說明如下:
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依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國產署於103年12月份推出大臺北地區等多處國有土(房)地辦理標租,其中臺北市、桃園市多處住宅區及商業區房屋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國產署各分署網站「招標資訊」-「標租不動產資訊」項下,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據國產署表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1到4月結婚的新人,5月份還不能列為配偶結算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每年5月份係辦理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的結算申報,民眾應注意若當年度才結婚,於辦理上一年度結算申報時,還不能列入配偶申報。
該局說明,由於綜所稅結算申報係於次年5月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違章房屋應課徵房屋稅,但不因納稅而變成合法建築
常有民眾詢問,未經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之違章建築,是否一經繳納房屋稅即可成為合法房屋?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法後,將住家用房屋稅率區分為自住住家用稅率及非自住住家用稅率,又依財政部訂頒「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買賣、繼承、贈與等移轉房地所有權,新土地所有權人常忘記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而造成地價稅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課徵,致應納稅額增加。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將被視為移用牌照,依法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稅務局指出,不少納稅義務人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畜禽舍需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才能課徵田賦!
近來有民眾收到地價稅稅單,向稅捐處詢問為什麼他養鵝的畜禽舍土地,要繳地價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指出,土地所有人所有土地若符合下列規定且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銷售配偶贈與之不動產,持有期間計算有新規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以往銷售配偶贈與之不動產,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銷稅)條例規定持有期間之計算係自受贈取得登記日起算,惟財政部於103年11月14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304640200號令規定: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
營利事業列報外銷損失,應注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得認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因解除或變更買賣契約致發生損失或減少收入,或因違約而給付之賠償,或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之意外損失,或因運輸途中發生損失,得檢附相關證 ......(詳全文)
2014-12-28 0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