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待票據基礎之原因關係確立後,法院始就此項原因關係進行實體審理時,當事人就該原因關係之成立及消滅等事項有所爭執,方適用各該法律關係之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最高法院107年度台簡上字第27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簡上字第27號民事判決 裁 ......(詳全文)
2019-02-06 15:00:00 |
(1)縱加以相當注意仍不免發生,是老闆要舉(反)證「已推定事實」,這樣說法是加重老闆(賠償)責任的。問題矛盾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讓法官或檢察官【推定】這樣的事證」,所以是否能這樣適用不無疑義?(2)「執行職務」採廣義客觀說,但監 ......(詳全文)
2017-07-01 01:00:00 |
前些日子的新聞報導:屬於財團法人組織的新北市「真光教養院」前負責人胡姓代理董事長,在他任職期間內,真光教養院對外負了不少債務,院方的財產也被債權人聲請法院查封拍賣。為了不讓拍賣所得價款都被債權人瓜分,胡姓負責人 ......(詳全文)
2013-09-22 01:00:00 |
【新聞】當三個月司機,代價竟是背債二十二億元!宋姓男子應徵司機,公司要求簽一張空白本票作擔保,他離職時沒討回本票,疑遭對方在本票填上「二十二億六千二百八十萬元」天文數字,並向法院訴請本票裁定獲准(屬有效本票),他一夕間背下巨債,不 ......(詳全文)
2013-05-03 01:00:00 |
案例事實
志發向大明公司買了一批貨物,並開了一張面額為30萬元的支票給大明公司作為貨款,事後大明公司向崇志買了一批貨,為了支付崇志貨款,把這張支票背書轉讓給崇志,而崇志在發票日當日(即一般所謂到期日)將支票存入銀行,卻因存款不 ......(詳全文)
2009-06-29 08:40:00 |
如果您不小心遺失票據、股票….等得以背書轉讓之證券,並不是向警察局報案就能了事,在法律上必須經過「公示催告」與「除權判決」兩道程序,才能夠使撿到的人失去證券上的權利。
什麼是「公示催告」與「除權判決」?
「公示催告」 ......(詳全文)
2008-05-25 01:00:00 |
邇來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住戶或往來交易之廠商使用支票日益頻繁,而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票據使用因常識貧乏,而延伸問題糾紛不斷!吾鑑於處理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住戶間相關問題之經驗,了解 ......(詳全文)
2008-02-11 01:00:00 |
【問題】
「少年」到總統府開信號槍,有沒有犯法?有看新聞的都知道這件事吧。這樣有犯法嗎?犯哪一條呢?刑罰多重(註一)?
【解析】
按「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左列事件,由少年法院依本法處理之︰一 少年 ......(詳全文)
2007-08-20 01:00:00 |
在訴訟書狀的範例中,有很多人以為,利息的計算,是從「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事實上,主張利息的權利,應「自被告遲延義務發生時起計算」。
我們以票據權利為例,票據多半記載有「兌現日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到期日,因此, ......(詳全文)
2006-07-26 0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