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日昨報導,勞委會確定外籍看護申請資格的放寬方向,擬從年齡和失能認定兩大方向鬆綁,除開放八十歲以上老人申請,打破現行須有廿四小時照護需求才能申請的高門檻規定外,也將與衛生署研究是否有取代巴氏量表的失能認定新式,並加入家庭負荷評量,最快第三季上路。
筆者認為,勞委會能夠體察民意,放寬外籍看護申請門檻規定,無疑是滿足人民生活需求,落實「苦民所苦」的施政精神,更能因此杜絕「巴氏量表」所衍生的造假問題。不過,由於外籍看護的引進,經常引發人權問題與勞動條件不佳等負面爭議,再加上外籍看護最大來源國的印尼已宣布,二○一七年不再輸出女傭,泰國也有類似宣示。所以,就長遠目標來看,政府還是應盡速推動「長照計畫」,並以社區為「政策標的」之執行單位,推動居家護理、送餐和復健等永續性發展的多元化服務。
筆者以為,外勞政策是補充性原則,吾人實在不該過度依賴,勞委會何不趁此機會,培訓失業者投入長期照護產業,這樣不僅能擴大內需,因應台灣高齡化社會之照護需求,更可以達到治標、治本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