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企業流動資金的勞動擔保權利看法
(1)勞動價值獲取對價收入,未進入公司營運再分配運用混同前,是屬於勞工酬勞預定分配權利。(2)薪資優先取償權利當然廣義上可以包括現金收入。(3)屬於2018年8月新制公司法勞務入股契約價值之對價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