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小常識:國稅?地方稅?
國稅:
是由中央機關負責徵收,除關稅及進口之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由海關負責徵收外,其他都是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負責徵收,在臺北市是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負責徵收:
(1)綜合所得稅、
(2)營利事業所得稅、
(3)營業稅、
(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5)遺產稅、
(6)贈與稅、
(7)貨物稅、
(8)證券交易稅、
(9)期貨交易稅以及
(10)菸酒稅。
地方稅:
是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負責徵收,臺北市的地方稅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負責稽徵,包括:
(1)地價稅、
(2)田賦、(其中田賦目前是停徵,也就是說要課徵田賦的土地,目前不須繳稅)
(3)土地增值稅、
(4)房屋稅、
(5)契稅、
(6)使用牌照稅、
(7)印花稅與
(8)娛樂稅。
稅捐處←地方稅
國稅局←國稅
關務署←關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17/532195673777406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