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民觀點看 國民法官制與人民陪審制是一場威權與法治之爭
一般人對法律的感覺既陌生又害怕,對法律事件都是躲得遠遠地,避之唯恐不及。不幸被司法迫害的冤案或假案的當事人,通常只能獨自哭泣,不僅沒有能力跟司法公權力抗衡,也無法獲得一般人認同與支持。有法律背景的蔡英文總統特別注意到這樣的情形,很希望我國能建立人民參審制,以降低司法迫害人民的機率。她今年在連任就職演說即宣示「未來四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以此向大眾表達對司法改革的堅定決心。
現在的民眾因受到香港反送中事件的啟發,已深切體認到合理的法治環境與本身利益習習相關,而翻轉過去漠不關心及事不關己的態度。司法院2018年民調顯示,超過五成受訪者對人民參審的看法,多以「專業知識不夠」、「沒有時間」、「不懂法律」、「不關我的事」拒絕參與審判。但2019年的民調,已有近八成民眾有意願參審。這表示總統的決心與人民的想法很接近了,實現人民參審的時機已來到。不過對於人民參審的方式卻引起朝野強烈爭議,現有司法體系已通過之「國民法官制」與民間團體期待的「人民陪審制」完全不符。究竟孰優孰劣?筆者認為應由何者對人民裨益去思考,才是適切的。
原本司法改革提出人民參審之立意為「幫助人民受到公權力之公平對待」,希望藉由客觀的第三方介入,來減少人民被公權力霸凌的情形。而司法院所推的國民法官條件是「年滿23歲,具有高中職以上同等學力,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由條件來看,被選中的國民法官不一定有法律素養,若與職業法官一起判案,被牽著鼻子走的機會很高,甚至淪為替職業法官背書的嫌疑,這讓人民與檢察官公平對抗的美意大大減弱。而依據「英美人民陪審制」的作法,則是進入司法審理前,待雙方把證據展開確認完畢,再由法院甄選陪審團成員,陪審團就證據顯示的事實層面認定有罪或無罪,而法律層面的考量或量刑裁罰,才交付法官定奪。這樣就能避開少數法官以先入為主或獨斷思惟作出對人民不公的判決。
相較之下,筆者認為人民陪審制對人民較有利,人民陪審團不僅是司法案件介入的客觀第三方,其實也對司法程序具有監督的性質,若無第三方的程序監督,部分不當或獨斷行徑的法官,也可能因官官相護或鑽法律漏洞,致使無法制衡其不當作為。以因宗教掃黑事件而被捏造課稅行政之訴訟案為例, 就可說明第三方的程序監督有多重要。前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解讀此案時,點名黃淑玲法官在此案中,既是「事實審法官」又是「法律審法官」。這就是法官自己決定自己事實審的判決,等同法官投機取巧,擺明的就是一種「作弊」行為,這就讓法院成了「假面法庭」,毫無公正性可言。這就是沒有第三方客觀力量制衡時,對人民的的司法霸凌。
法律人皆知,法官不能參加前審判決,也不能參加下級審判,理應迴避就必須要迴避。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規定:「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八、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陳志龍進一步為此解釋,法官自己內部在審查就稱為秘密法庭,因黃淑玲法官有實質參與在秘密法庭審之前的事實審,理應要迴避,這是非常重要的事。這種應迴避而未迴避之違法行徑,當事人根本無從得知,直待判決確定後,才知道已被法官下黑手往死裡打,連救濟的機會都沒有,要說這不是司法暴力,那甚麼才是司法暴力。
我國法律明訂:包括大法官的遴選、再審、非常上訴、事實審、法律審,都要有迴避制度,絕對不可以是同一批人,並且都要由外部人進行審查,這樣人民才會有救濟的機會。陳志龍以手持天平的司法女神解釋:「大家講天平是司法,天平最重要的是中間那根,那就是良心迴避,旁邊才是雙方的利益,才是所謂的程序正義、實質正義。」少數法官不遵守法律,不尊重審級利益,不尊重憲法賦予人民的訴訟權,扼殺了人民權利,這樣的司法要如何改革?本文認為:要改革, 第一步就是讓人民陪審,法官不迴避的惡行就可以攤在大眾眼前,司法才會有程序正義,威權黑手才會遠離台灣。
如今國民法官制被強行通過,司法院特別強調「人民陪審」有多困難,讓老百姓不禁感到疑惑,到底是國人素質跟不上英美的陪審員,還是司法的開放程度跟不上「人民陪審」的法治精神。一味強行通過國民法官制之後,司法院針對國民法官會被職業法官牽著鼻子走的疑慮,在媒體上表示:「根據84.4%民調聲明,民眾認為法官在場一起討論,不會不敢(無法)主張自己的意見」。筆者認為司法院對大家的疑慮,並無具有說服力的立論主張,僅以「可能有操作空間的民調數據」虛張聲勢,說服力十分薄弱。此外,司法院秘書林輝煌也提及想要避免「國民法官心證遭汙染」,會謹守「處理、偵查單位要嚴守偵查不公開」。但舉世皆知,我國從以前到現在有不少案件都是執法人員先透過媒體放話,直接公開以引導輿論方向,意圖以媒體判案達到其訴求。有些案例為此冤到底而無法翻身,有些則平反得到國家賠償,但賠償金是全民買單,違法行政人員及司法院根本不須為此付一毛錢。因此以人民觀點來看,林輝煌秘書長若想以「偵查不公開」為「國民法官制」背書,那麼因「偵查不公開」受害的案例,恐怕要先行平反才能說服人民。否則現下冠冕堂皇的言詞,卻無任何事實佐證,人民還是覺得被呼攏了。因為人民想要的只是一個公平的法治,並非富麗堂皇的一番說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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