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學會假傳聖旨
每當民眾電話一來,研考就比誰的效率比較快,可是奉公守法的我,還是得見諸文字讓長官放心,因為這樣才不會出錯,可是層層關卡研考只抱怨我不夠便民,難道我的專業素養不夠成熟,還是長官不夠放心我的本領,怕我應付不來,難怪公務員都說現在的民眾是「刁民」,可是民眾卻說公務機關是「官僚」,誰是誰非誰也搞不清楚,自古以來政府文化皆然。等到主管刮你業務應付民眾不來的時候,您才知道為什麼民眾對您的服務不滿意,可是這還是主管同意的事情,真叫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原來是您沒有盡民眾知的權利,將全部事實告訴民眾,而民眾居然知道的比您還多,還讓主管知道您沒講出來的部分,大人,真的冤枉啊!誰曉得主管沒告訴我的部分,還要被虧要多學習,服務態度要好,另外還要對民眾道歉,真是好的還沒學到,先學會被刮鬍子,這當然是新官必然歷經的過程,現在您終於知道民眾跟主管的專業了,這一點專業,想升遷當主管真要好好學一學了,否則,如果沒辦法知道的至少跟主管一樣多,還是吃不了兜著走。
經過前面這一關的考驗,我終於知道效率及效益要靠自己的努力。長官當然會說永遠支持您,並且會做您的最大靠山,話是不錯,也只有在您不出錯,不影響主官長官的前途的前提下才具備法律效力,而且還可能被推翻,連授權都沒有,誰能有這麼大的擔當?現在您知道了,您的效率及效益的前提,是要如何取得長官的聖旨,要不然就要讓他承認您所做的一切。很顯然的,要達到這個目標,您必須要更專業,至少要讓主管不反對您才算成功。學會了這一招,只要您的客戶或民眾滿意,再讓您的主管同意您,您就成功了。就算沒機會,主管大概也很難找您算帳了。記得負不起責任的時候,千萬要報告上級主管,當然您不會指望主管給您什麼指示,可是記得答案一定是:「擱在長官那裡」,千萬不能亂給當事人答覆,可能會害死自己。有一句話:「不要把權利放在自己手上就不會出事,對該負責的人才有權利可言」,這是我的一句銘言,「擱在長官那裡」是沒有錯的,寧可讓當事人說您沒擔當,也要請長官下令拿到聖旨。可不要什麼事都硬幹,連長官都不報告,這可是會應驗上面的這一句話,千萬不要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把主管責任放在最前面,您看法官究竟會相信當事人或民眾聽到的話?還是承辦人的話?還是主管的話?究竟法官是相信「事實說明一切」的法理,還是檢察官的態度,「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真的要辦,誰蓋章誰負責就慘了,可是您手頭上的文件永遠只概您自己的章?還是留下證人和證據會對您比較有利的。簽的公文千萬不要猶豫不決,要當機立斷保密為要,怎麼樣都想辦法把他列入最高機密,讓保密時效無限期延長,再把,解密條件再把他限制嚴一點,搞不好加上的字是:「本件經首長核定,就算是任何人來調卷,未經規定依原核定人同意下,不得解密」。您看在鄉愿的官僚體制下,續任的首長或主管會不會考慮一下,要引用怎樣的法律依據來規範您,您看沒有明文規定的好處終究是可以造就您的。在當事人的前面得到了主管的許可,縱然在眾口鑠金千夫所指之情形下,縱然是會影響機關整體的效率及形象的,您還會被人笑說「假傳聖旨」嗎?記得想辦法拿到「尚方寶劍」,不只是讓自己取得辦事的法令依據,也要想辦法讓別人必須依法行政,哪怕是先斬後奏畫了空中樓閣,不但可以斬妖除魔立功見效,還可以顯耀自己,現在您知道這一招的利害了吧!可是不要忘了,當人家質疑您得時候,要立刻準備好法令依據喔,要不然這些「莫須有」的罪名,恐怕也會同時降臨您的身上喔,要當好的公務人員就要趕快學起來了吧!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