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離婚官司,當事人是一位女性,在這場婚姻中,當事人是大輸家,不但為先生負債好幾百萬,最後竟落得感情背叛的命運,丈夫人在大陸逍遙,對於自己的家庭、妻子、兒子完全漠視,也從未到庭,只剩下公公婆婆與妻子雙方狂跑法院,在法庭上演爭取孩子監護權的鬧劇………
(咦,這不是夫妻離婚官司嗎?老公呢?老公呢?老公到哪裡去了?)
這是在台灣社會經常上演的戲劇,但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她∼是∼雙∼魚∼座∼∼∼∼∼∼∼
雙魚座的女性,柔情似水,感情豐富,心思細膩而敏感,種種跡象顯示,遇到愛情與婚姻這個課題,她絕對招架不住,尤其是婚姻出現問題時,她絕對是受傷最重的人。
這位雙魚座的女性當事人,先前兩次開庭時,只要談到她的婚姻生活,立刻眼眶泛淚,淚灑法庭,第三次開庭前,法官表示,只要這位不負責任的丈夫不來,他就要結案準備下判決了。
結果第三次開庭丈夫還是沒來,但是法官表示,因為小孩子的訪視報告尚未送告法院,因此他無法下判決(法律規定,審理監護權歸屬時一定要參照社工人員進行訪視報告,來決定哪一方適合擁有監護權),只得另定期日再開庭。
此時,她ㄍ一ㄥ了很久的眼淚終於決堤(唉,我還以為她這次可以撐到最後,作一個堅強的女子,真可惜功虧一簣!)原本她滿心期望,以為這次庭期就可以終結這幾年來如同夢魘一般的婚姻,但是這個小小的願望今天還是破滅了。
礙於法律的規定,也只能等待訪視報告的結果,才能讓她解除這段不愉快的婚姻。
當事人連續三次當場淚灑法院,我也只能在一旁不斷地安慰她,向她解釋法律的規定,讓她能釋懷。
事實上,當事人在十一月底早已完成訪視,只是因為作業疏失才拖延到現在,或許相關人士在處理業務時,應該多想想當事人的感受吧!
感想:
法律條文是死的,人心是活的,我們除了在辦案之外,也陪當事人走過他們的故事,感受他們的悲傷、無助,我想,應該更有慈悲心來面對這一切。